一个朋友被刑拘了,拘留通知书上写开设赌场。起因是,半年前这个朋友的几个同学在茶楼赌钱,但我这个朋友没有赌,在赌钱的过程中,其中一个同学钱赌输了,就找我朋友借钱,继续赌,我这个朋友身上也没那么多钱,就从当时赌钱的其他人手上借给要钱的同学,事后我朋友找借钱的同学要钱,欠钱的人不愿意还钱,就报案了。那天是欠钱的同学主动约我朋友去的饭店吃饭,说是要还钱。等我朋友们都到了以后刑警队的人就冲进包厢把人带走了,在刑警队里待了一个下午,晚上就送到看守所刑拘,定为开设赌场罪,拘留通知书上订为开设赌场罪,现在还没有批准逮捕,我想请问下,开设赌场罪定罪是依据什么?另外我想问下,在没有批捕前,家人是否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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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安机关立案是经过前期调查的,建义最好聘请律师到看守所间一下你的朋友,了解案件具体情况而后做辩护方案最大维护你朋友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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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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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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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刑法修正案的规定,设赌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并处罚金。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请联系律师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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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取保候审,尽快请律师辩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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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随时与我交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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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可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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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