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本来就没感情,那时我还小,一个在外,就跟着他了,他大我20岁,我要离婚,他不愿意,我起诉要走什么程序,要多久才能离,我已离家一年有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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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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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应该向男方的户籍地或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简易程序3个月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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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的话2-3个月,慢则1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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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首先要让律师固定好相关的证据(比如被告方在东莞满一年的证据,双方感情确以破裂的证据,一方存在严重过错的证据,财产状况的证据,以及一方抚养子女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证据)这样才能达到诉讼目的。你可来电联系,说明具体情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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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破裂,那么时间就会比较短,如果证据不足时间就长,如果想离婚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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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