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于今年10月5日凌晨2点羊水破了一点点(预产期在12月11日),她马上到金塘大丰医院(她是金塘人一直在大丰医院检查),当时值班医生没有进行任何检查没有采取和告知急救措施,只是说大丰医院没有能力叫我老婆讨船到定海妇儿医院,我老婆当时是叫的出租车,就马上上大桥,(幸亏值班守门的武警认识,顺利通过),可是不懂急救措施一直坐着到定海造成羊水大量流淌,(其实医生只要告知平卧就可以避免大量流羊水),到妇儿医院羊水只有5.9了(原来有16),后来保胎了4天保不住孩子31周早产(7个月),现在孩子在保温箱,用了好几万了,最担心他以后生长或大脑发育等问题,我想告大丰医院医生没有检查就推手不管,不采取急救措施,应该可以用急救车医生随行到定海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