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骑电动车与被告在xx路段,被告酒后驾驶摩托车(派出所可证明)擦身而过,险些将原告撞倒,原告与其论理,被告酒后出言不逊,并先行出手打殴打原告,被告用自己携带的大串铁质钥匙等金属物品多次重击原告头部,将原告头部打伤,造成头皮多处裂伤,其中最大裂伤3.5CM,鼻根部软骨变形,头晕,眼部视物模糊。以至于现在,仍头晕,恶心,不敢低头,不敢大幅度活动,无法正常工作。
期间,由于事实简单,责任清楚,派出所进行调解,劝说被告对原告予以赔偿医药费用,被告完全具备赔偿能力,但一直予以抵赖,以无钱为由,拒绝支付赔偿。
至今,被告没有支付任何费用,并且态度蛮横。
请问各位老师;我该怎么办???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