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在我老婆生小孩后出现阴道壁动脉血管破裂,第一次进行了丁字带手术,手术后6天医院说以康复,但回家后第2天又出现了大出血,再次进行丁字带手术,可是只过了一天还吃出现大出血,从而再进行了一次手术,但效果依然和以前一样只保持了不到半小时任然出血,最后才做大手术把动脉血管接好,而且在出血的时候医院只说是静脉血管破裂,第八天也就是第4次手术的时候才告诉家属说是动脉血管破裂,一共在医院住了18天,从而导致我老婆精神和身心上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也使得我小孩无奶水,请问这样能构成医疗事故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