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妻子结婚刚满三年,并且生有一个二岁多的宝宝,夫妻二人都把她视作掌上明珠。但岳父母(养你母,并隐瞒了我三年才得知)一是嫌我生的是女孩,又不肯给他们姓,十分不高兴;二是嫌我是一名基层公务员没有前途,胁迫妻子以感情不和为由将我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在区法院审理的过程中,岳父母仗着自己是厅级干部,暗地动用公职操纵法院,并请来律师对我百般加害。但不管怎样刁难,我为了对家庭负责,为了小孩将来的幸福,坚决不同意离婚,并做了许多努力。结果法院一审就判准离婚了,更奇怪的是公共财产也不作分割,并且把小孩判给我了女方不付一分钱抚养费。也就是说,我们夫妻共同努力了三年的存款,包括结婚收受的红包等近20万的财产全部归女方所有,男方光屁股带着小孩被扫地出门了。这太不公平了。我想上诉,但岳父母权大势大,并从上到下找了不少关系,就算到了中级法院能改变判决结果吗?目前,我生活十分困难,更愤恨法院的黑暗,本来一个恩爱的家庭,就这样被岳父母、律师及法官串通一气活活拆散了,这些领导干部哪是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啊!简直无法无天。我心在滴血,可又告状无门。请问如何维权?麻烦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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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委托律师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法院的行为存在违法之处,可向检察院投诉,具体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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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明目张胆的这种情况,在北京确实非常少见。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尽快在上诉期满提起上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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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首先,一般而言如果没有极端情况出现法院都是经过两次审判才可以准予离婚;其次,如果孩子归你,对方必须支付抚养费,分次支付或者一次性支付均可,但是必须有;再次,婚姻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也必须予以分割,否则你可以就没有分割的财产另行起诉。法院判决存在问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及分割共同财产。建议您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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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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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法院经两次诉讼才判决离婚的习惯是个超级恶习,所以对楼主的遭遇不予同情。
不过,关于财产问题,只要原告不提出财产方面的诉讼请求,法院根据不告不理的原则,当然不会在判决中进行分割,楼主可以另行提起分割财产的诉讼,不过你得先搞清楚有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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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描述,应当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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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要求依法夫妻共同财产和抚养费,具体如何操作可与我联系详谈,以更准确的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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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