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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咨询我,股权转让时,代扣代缴人由于计算失误,少扣了一部分个人所得税,现在负有纳税义务人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来追缴这部分税款,但我认为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的原则,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与股权转让地及代扣代缴地不一致,应该有权追缴的税务机关不是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应该是有义务代扣代缴地的税务机关,我不知道是不是这样?

公司企业
2011-04-15 08:43:5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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