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以感情不和提出离婚,但女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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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是以夫妻感情破裂为依据,要看双方的具体情况,积极应诉,可以直接跟律师沟通,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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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第一次起诉,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建议委托律师起诉,积极与对方沟通,争取一次性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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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是第几次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是第一次,另一方不同意,法院一般不会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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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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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没有其他情节,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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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法院可能会叛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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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第一次不判离,第二次会判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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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