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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男人徒步抢包,包中有手机一部,现金未知,是首次,经了解,原有精神病史,现被拘留所关押,这种情况,家属能否见到本人,法律会怎么判定,家属要怎么办?谢谢

民事相关
2011-04-14 22:31:0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家属不能见人的。如果经过鉴定实施抢劫时处于精神病状态,可以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 *** 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 *** ”,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七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律师可以与他会见,家属见不到。
  • 你好,家属不能见,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 *** 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 *** ”,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七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通过司法鉴定,该男人确实有精神病,那么可以考虑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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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