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他要用我的名义开一个服装店,说保证挣钱保证不会失败,非要我借钱,当时我在日本没有写前条借给了他,日币135日元,相当于人民币10万几千。结果,钱到手了之后不到一个星期,他就跟我说,
你要有心理准备!如果失败了这个钱就不知道!
我一听他这么一说,觉得有点不对劲,就跟他说,那你别开这个服装店把我的钱还给我。之后,我们约定3个月以后正好过年我回国的时候把那个钱还给我的。结果,3个月以后他说,他的工作上出了点问题所以帐户暂时动不了。要我等到5月分。结果到了现在的2011年还没有给我还上,现在还说自己没有跟我借过钱,要想拿到钱就要给他看欠条。他现在开始濑!我该怎么办? 当时,给他的帐号寄款的单子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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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有关汇款给他的事实、证据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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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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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对方借款的证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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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不当得利为案由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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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