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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于3月9日外出打工,包工头安排的两个人拆一矮房子,此房子属于一比较大的公司,是外包给包工头的,我爸爸是其中一个拆房子的工人,是第一天上班,后因墙忽然倒塌被压断腿,结果因为伤情严重被截肢(左脚膝关节下)。就医过程中从宁波医院转到上海医院,已花费10万有余,此费用目前都是包工头所出。其中脑部因为忽然紧张血压升高导致血管断裂多出出血,目前人还是清醒的,言语等也清楚,嘴巴有点歪,有脑中风现象,属于保守治疗中。 请问 各位律师: 第一 伤残认证属于几级,到哪里去认定,需要什么证明材料,还有残疾证怎么做,哪里做? 第二 打官司的话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没有签订雇佣劳动合同的。 第三 装假肢的话赔偿金额中是否有限定多少范围内的,如医院装,需要医生提供什么证明来说明这个假肢就是病人病情所需的(作为女儿,我想给我爸爸装个好点的,价格在三万左右,轻便点舒服点的) 麻烦律师了,盼复,非常感谢,祝好人一生平安!

其它综合
2011-04-14 19:13:2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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