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0年8月进的公司,当时公司要我和另外一位同事去苏州培训,并且要签定一份协议,大致是培训结束后要工作满一年在公司,否则赔偿公司5000,培训时的所有住宿吃饭费用都是自理的,说报销但过了半年了也没报(附:我们的合同是10月1日签的),11年3月底我提出辞职,原因是他违反合同(未按合同按时发工资,未按合同缴纳社保,半年都没有缴纳),不是我不想做一年,请问这样的协议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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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生效,但对方不缴纳社保,你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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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已在一对一咨询室中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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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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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