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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是08年出生的,我09年领的独生子女证,在我老公的老家那边领的。我是教师,我老公在打工。请问独生子女补贴到哪儿领,怎么领?我是江苏省的。

其它综合
2011-04-15 15:53:5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依据《福建省计划生育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子女年满十四周岁以前,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相关的优待与奖励。
      第三十三条 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一次性发给不低于五百元的奖励费。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夫妻所在单位各发一半;一方属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由工作人员一方所在单位发给全数;双方均属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费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支付。
      第三十四条 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不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发给不低于一千元的奖励费。奖励费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支付。
      第三十五条 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家庭,享受下列奖励与优惠:   (一)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享受集体福利、划分宅基地时,增加一人份额;   (二)九年义务教育期间,给予减免杂费;   (三)培训、就业、就医、住房以及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给予优惠;   (四)在扶贫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照顾;   (五)实行退休金或者生活补助费制度的地方,增加退休金或者生活补助费;   (六)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惠政策。
  • 那一般是 你老公家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