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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2010年三月与同乡一起来到海宁做广告工作。实现我们的承诺是:包吃包住,一年的工资是18000元。在九月中旬,工作中,我们不幸从楼顶摔下。我是重轻伤,身体多处骨折,腹部挫伤出血,住院治疗19日后,回家休养至今。目前已经复查三次:每次都是骨折情况,其他已经没有问题了。现在我想与老板解决此事,应该如何索赔,从哪几个方面入手。谢谢!另外,我的合作医疗想报销点,可是,合管办说,还需要当地公安机关出示受伤经过及有无第三方赔偿证明等信息。可我这事根本就没有经过公安机关处理,他们不给予证明。我又该怎么办。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4-14 14: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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