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年我们家开了个家庭会议,爷爷和我父亲的兄弟姐妹,签订了一分关于老房私有产权的家庭协议,那时候奶奶还在世,但奶奶是文盲不会写字,死亡证明上有写,所以只有爷爷的签名!协议上写明"在两老过逝以后,那套爷爷的私房产权全部都由我父亲继承,其他人不得干涉".那时候我父亲的3个兄弟姐妹都签字同意的!整张协议书是叫邻居代写的一共写了4份,兄弟姐妹每人一份.90年奶奶过逝,没有留下任何遗嘱.95年房产证发下来的时候就只有爷爷一个人的名字,以前的老的房产证好像也是爷爷一个人的名字,93年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也是爷爷一个人的名字.99年爷爷又自书写了一份遗嘱,上面也写明把那套私房产权及全部财产全部留给我父亲.并把那套私房的房产证全部给了我父亲.06年爷爷去世,今年我父亲想把那套私房的产权证更名到自己名下,但是父亲的3个兄弟姐妹都非要主张分得奶奶那份产权份额,他们现在都不承认那份协议书,我们家那份协议书原件遗失了,只有份复印件,但那时候写协议书的邻居还在.我想问现在我父亲的兄弟姐妹来主张奶奶的房产份额,有没有过诉讼时效?那份协议书还有没有证明力啊?奶奶的那份房产份额该不该给他们?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