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居住所在地小区物业,4月9日将我,告到法院,诉我:经业主举报,原告现场查实被告在自家户门外,安装防盗门,占据3平米为自己所有。
我有邻居写的证明及户门外多张照片为证,我自居住至今,从来没有安装过防盗门!请问:物业职责是协调完善服务于小区业主,他有权利,状告业主吗?
我肯请,法律给你帮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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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邻居,将户外门由左往里拉门,改成由右往外推门。由于邻居将门改动,造成我两家出门相撞。同时造成消防通道占用。我为了避免和邻居相撞,在自家门前放了一个小柜子,自我维护。这是邻居把我告到物业。我和物业现场说清楚了,对方将户门改回去。我将小柜子扔掉!至今邻居户外门没有改回去,物业反而将我告到法院,诉我在自家户门外安装防盗门!这种诬告,我怎么办?请法律援助我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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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利,你可以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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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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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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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利 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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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代理答辩。具体情况建议来电详细咨询。qq 178401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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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