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生效后出租方没实行义务怎么办?我与出租方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办厂),有效期为3年。等合同生效后,发现此厂房是回湿房、漏房。我的有些办公用品及材料被潮湿所损坏。后与09年6月份出租方叫我厂帮他搭建130平方钢构厂房(没签合同)贡出租方使用。但至今分文未付。我多次向他摧要建厂房款及要求减免房租并叫他帮漏房维修一下。他不但置之不理、而且还在厂房电表旁放置了能装6吨重的大油罐,又叫他人焊死了消防通道的半扇大门、致使我厂一直不敢生产。为了减少我厂损失,有时我厂也斗胆冒险偶然地小心地生产一下积压材料,都受到了出租方指使人员的干扰。承蒙公安干警多次出警协调解决、都不能如愿。出租方并指使他人殴打出警警员,并撕破警服。当前我厂即将崩溃,出租方又要解除合同,又要全部房屋租金(起诉到法院)而且我厂帮他建厂房的钱一分不给。我厂投入资金的损失如何挽回?现在不知如何是好!只有恳求律师大师帮我厂出谋划策,解救我厂燃眉之急!我厂在职人员拜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