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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者:女,55岁,家庭主妇 事由:随团旅行时半路发生车祸,造成脑颅骨轻微骨折,轻微脑震荡及一些被车窗碎玻璃划伤的小皮外伤、、、 后遵医嘱进行住院治疗及后期观察,至目前为止近两个星期, 请问除了让对方负担医药费外,我向他们要求给付误工费、生活费、护工费(住院期间没请护工,由家属护理)、精神损失费这些属于正当赔偿吗? 赔偿的主体应该是旅游公司还是车主呢?

交通事故
2011-04-14 13: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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