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有一个亲属通过他的一个朋友帮忙办事,支付办事费用5-6万元(有收条,大概内容:为××办事用款。。。。如办不成,退款)。经过后期了解,“办事的朋友”没有那么大的能力,只是一般普通人,经常与一些当地的机关干部吃喝打麻将所结识,我们曾经多次催问办事的进度,(有电话录音)对方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直至现在已经近三年时间了,事情依然没有结果。老师请问我该怎样维护我们自己的权利,我应该到当地的那个哪个部门去申诉,是派出所还是法院。另外如果当地公安机关已被他疏通,我是否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