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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2010年9月去世,父亲于2011年4月去世。农村留有一处房产,未留下遗嘱。母亲去世后父亲一直由我(我是儿子)赡养,包括最后办理丧事和买墓地都是我出钱办理的。我有一个姐姐现在要求和我平分那一处房产,但是她之前一直说她不要房产父亲由我赡养。我结婚父母没有钱给我也没给我婚房,我是自己和朋友借了一点又在银行贷了贷款买房结的婚。请问我应该分到多少房产。

继承
2011-04-12 22:22:2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依据法律的规定,对于房产有子女共同继承,但是要是你照顾的较多,可以主张多分一点。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 您具有法定继承该房产的权利,如果能够证明您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则您应该多分遗产。
  • 你好,你可主张对方未尽相应的赡养义务,你可主张多分遗产
  • 如果房产证没有你的名字,那么房屋应当没有你的。但是你对你的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分割遗产时可以多分。具体事宜电话联系本律师。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
  • 口头遗嘱很难成立,你姐姐应当有继承权,但份额上要比你少,而且在析产时要先去除丧事支出。
  • 没有遗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你尽了更多的赡养义务,可以多分一点,丧葬支出和装修费用应当从遗产中扣除,剩余为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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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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