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9年5 月结婚,当时给女方3万元财礼,共花费6。5万,
欠帐3万元,2010年农历10月女方怀孕去她姐姐家住,她姐姐在新乡,在家办了一个托儿所,女方怀孕7 个月的时候早产,晚上羊水破了,当时女方的妈妈和姐姐都在场,不送女方去医院,早上6点钟给我打电话,我和母亲租车赶往新乡,到新乡外环的是候8点钟打电话,女方还在家里没去医院,我就催她她们赶快去医院,钱我们马上到了就交,等我们8点半到医院的时候孩子已经生出来了,医生说送来的时候,孩子屁股已经出来了,羊水已经流干了,造成孩子肺部进水,停止呼吸了4分钟左右,我交了6200块钱,孩子抢救过来了,第二天我姐姐又送来一万块,孩子又出现呼吸困难等症状,孩子没救过来,第5天,我姐姐租车来新乡接我们回去,女方的妈妈和姐姐不让女方回去,指责我和母亲没有早点把女方接回我们家住,我姐姐接了我母亲回去,我留在医院照顾女方,当时已经是阴历12月20号,我母亲又自己坐车过来接我们回去,女方 的妈妈和姐姐还是不让女方回去,女方的妈妈还打我母亲,女方的姐夫打我,,最后我和我母亲回来了,12月22号我母亲又去了一趟,女方还是不回来,12月25我母亲和姐姐又去接了一趟,女方还是不肯回来,2011年阳历4月份,女方给我打电话说她妈妈又给她找了个对象,4月10号我和我大姐拿了1000块钱又去接女方,想让大家坐下来说说,让女方回来,可是女方的姐姐和姐夫不让我们见女方,还蛮不讲理,把我们赶回来了。
当时送医院的时候我们没赶到,是女方的妈妈和姐姐把她送到医院的,交了300块钱,等我们赶到又交了一万多抢救费,出院结帐的时候,入院的收据在女方的手里,我们无法结帐,医院的帐上还有500多块钱,我们让女方把这些钱结走,把入院的收据给我们,女方不同意,致使我们无法结帐,无法使用新农合报帐,我想问一下,象我着种情况该怎么办,我可以起诉对方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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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固定证据,起诉离婚。具体请来电或到律师所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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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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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随时与我交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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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