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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手上有一块地 这块地是政府划拨给台商的 那个台商后来回台湾了 就通过委托代理的方式交给我这个朋友 但是委托代理并没有到公证处公证 土地证现在还是台湾人的名字 没有过户 台湾人再也没来这里 也联系不上 朋友把这块地分成两块 建设厂房租给别人。现在,他想把其中一块地卖给我,所谓的卖,也只是通过双方签订一个协议转让,等于就是他再把代理权转到我身上。我担心这样的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应而且这块地只剩30年期限,划拨的土地应该也是没办法买卖,要是以后出现什么拆迁,征用什么的 我这一张纸买来的地 到时候会不会什么也得不到 空手走人。希望各位律师能帮忙解答我的疑惑 谢谢

民事相关
2011-04-15 11:52:4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