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左右,以空头支票的形式,向我公司拿50万的货款.后来到了11月份,人就跑了.在2006年底被上海公安抓,2007年底以诈骗罪判了.一分我都没有拿到。我现在没办法找到她的本人. 这样有什么法律途径可以解决.(我还可以拿的到这个欠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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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他服刑地的人民法院提民事诉讼,然后通过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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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你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要回你被诈骗的钱
2.我是多年的专业资深律师,若是此问题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或者还有其他问题,为了及时有效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及时来电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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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当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偿还钱款及利息;然后通过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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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获得胜诉判决,然后申请法院执行。但前提是该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您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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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