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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结婚证是2010年6月1日拿的,真正结婚只有半年多,他偶尔失踪一晚上,偶尔失踪一整天,回到家不准我过问,问了,他也不说,后来发现他有好几个网友,关系暧昧,为此,我要求他停止他跟那些人的联系,他一次次答应一次次都没做到,后来我发现了他给别人的QQ空间留言,说:爱你的人,什么之类的,时间是我们结婚后的,为此我找他说,要解释,他不认错,还打我耳光好几次,踢过我的腿好几次,敲过我的脑子,当时脸部有肿,头上有疱,但是已吃过药。伤好了。这几天又因为我发现他在网络上有固定的恋人,为此吵架,他又打了我手臂,踹过我后背,但表面上伤痕不明显。这样的情况,我可以起诉离婚吗,我们结婚时,我家的赔嫁,如电器,车子2011年8月份买的,能拿回来吗???能赔偿多少给我?

其它综合
2011-04-11 19:23:5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报警记录和病历、街道或居委会或证人作证】对方有多次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你在离婚时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2、对于电器和汽车等财产而言,一般情况可以平均分割
  • 你因为没报警或者是到医院就医的证明或者是要求你居住小区的居民委员会到现场调解 导致你受伤时因为家庭暴力 所以,你是没办法以家庭暴力为由离婚 一般离婚时感情确已破裂 如果一方不同意 第一次一般是离不到的 要六个月后再次起诉才能离得到 你的陪嫁是夫妻共同财产 应该平均分配
  • 被打了,要采取报警形式来固定他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证据,如果能证实他实施家庭暴力的,你可以要求赔偿,
    个人认为陪嫁可以要求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