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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苏州工作,到青岛出差,早晨与母亲单位的一个同事打个招呼,(周末不休息吗,是否出去玩,上网)当时这个女士的男朋友在场,听到后离开,下午该男子持 *** 冲来,刺伤我,法医鉴定是重伤,刺伤后逃跑,于2011年4月3日在吉林省抓到,现公安局潜送到山东省青岛市, 这个案件对该男子法院可判刑多少年,(从哪个角度处理可判刑最多),赔偿款项多少

民事相关
2011-04-12 09:40:4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重伤一般在三年以上,赔偿方面看你的各种损失了,建议委托律师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 你好,具体量刑由受理法院作出,你可主张相应的经济赔偿
  • 刑事责任,由检察院公诉。
    你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等。
    如需帮助,可电话咨询。
  • 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从你所反映的情况来分析,对方至少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赔偿款要根据你的住院天数,是否构成残疾,工资等相关资料进行专业计算。因此,建议你带上相关资料当面找律师进行咨询计算赔偿数额。如果需要可以联系本人。
  •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赔偿额要看你的伤情、误工期、收入等等,具体事宜可与我联系
  • 3年左右, 赔偿要根据你的医疗及相关发票来进行支持。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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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