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月25日入职,公司工资发放形式是从上月份的26日截止到下个月的25日。工资固定是每个月的15日发。我从2月25日到3月3日是计时的,从3月4日开始是计件的3月20日发生工伤,也就是我3月15日已经领了2月25日一天的工资。那我3月份的工资要什么算?3月21日至3月25日是工伤期间。我们公司的计件是按工时来算的,比如一个零件的工时是0.05,那一天做400个工件就是20个工时。公司规定每个月工时总额在160工时之前是6.5元1工时,160-240工时是9.5元1工时,240以上是13元一个工时。我从3月4日到3月20日的计件工时有262个工时。我想问的是那我从3月21-3月25的工资要什么算?我4月份的工资又要什么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