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挖机租给张三,于2008月6月张三写欠条一份给我,写明欠款为挖机租赁款及金额。2009年1月20日归还给我10万元之后,余款至今未还。请问余款起诉是否起过诉讼时效。从还未到现在已超过一年,还能有胜诉权吗?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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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找律师进一步说明情况咨询,你可以随时与我交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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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2008月6月的欠条的话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你可以要求对方在你的欠条上再次确认一下,就可以依法获得你的权利了。否则法院是不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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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收集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方能享有胜诉权。如需,可电话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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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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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胜诉权,细节解答建议电话或来律所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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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找律师进一步说明情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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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