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方在2007年5月份经人介绍认识,恋爱5个月后于2007年10月17日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后因夫妻感情不合于2009年4月开始分居男方在此期间无挽回婚姻的任何行为女方在11月提出离婚男方以女方先提出离婚为由要求女方归还结婚时的彩礼和首饰女方准备起诉离婚请问法院会判吗?彩礼和首饰是否要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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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生活了就不能退彩礼了。
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清楚,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武汉张辉律师联系面洽.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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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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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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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结婚,并在一起居住生活,无权主张返还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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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没有感情是会判离的,但是彩礼和首饰是不需要归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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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律依据,原则上可以不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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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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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没有感情是会判离的,但是彩礼和首饰是不需要归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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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已经结婚且共同生活,彩礼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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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