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分了,一个股东独自承包了公司,另一个股东分了钱就离开了。但,拿了钱就走的股东是拿走三张支票,是没有人鉴的支票。后来他收了货款来交换支票上的金额。但,他并没有把三张支票还给承包了公司的股东。大约过了一年左右,他竟然拿三张支票来起诉承包了公司的股东,说承包了公司的股东欠他三张支票的钱,但承包了公司的股东的确把钱给了他,只是忘了把三张支票要回来而已,而且三张支票因为没有人鉴所以不可以到银行兑换现金。请问,现在承包了公司的股东能有多大的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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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