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结婚十年未子,老公有外遇并有个三个月大的女儿,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老公还让其第三者写的出生证是用我的名子,现在要我身份证办理小孩子户口,我不同意,请问没有我本人出示身份证是不是不可以办理?我要是申诉离婚我站有优势么?他这人一意孤行,还明着和我说,那女的要做二房叫我做大,听来真是够无耻,我没办法办想像,可怕,失眠,闹心,他这样是不属于犯重婚?可是我又没有他们在一起的证据,因为我不想知道那女人是谁,不想影响我的思想,不想在记忆力有个她,我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呢?谢谢,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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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不能;2、需要看你的证据才能确定是否能够主张赔偿;3、涉嫌重婚,可报警或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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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来说,能帮到你的就是可以告他重婚的。其他的是感情上面的事情,还需要你自己去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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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做个亲子鉴定,就可以作为重婚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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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经济补偿。如有需要帮助或有什么不明白之处,可以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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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在外有外遇,没有以夫妻名义居住在一起,构成不了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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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