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05年注册了一个10万的广告公司,法人是我母亲,10%股份,我90%股份.去年我开始准备出国,所以公司业务停滞至今.也没注销.最近有人想用我的广告公司经营业务,因为我担心自己出国这两年无法现场管理,母亲恐怕要承担风险,所以,想把法人变更给这个人,他可以不用出资,变更的同时把母亲10%的股份一同转给他...请问这样我可能面临在经济或权利方面的丧失吗?或有什么不利?其实我不是很在乎他能为公司赚多少钱,而是对公司的一种长久打算...或者我干脆整个公司转让掉?我不太舍得,因为象我这样注册少而经营范围广的公司现在很难注册了...麻烦帮我一个全计之策,怎么处理这个公司最好?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