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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有间在东莞茶山的日资工厂4月5日(星期二,清明节)放假了,但到了4月9日(星期六)却说今天是补星期二放假的,不能算加班,日本人给出的解释是日本没有在清明节放假的。请问这样做企业有没有违法?如果不合法,又怎样投诉这间工厂?希望熟悉法律的中国人能给我一个满意的回答,谢谢

劳动纠纷
2011-04-10 19:58:2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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