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在我的医院开一个耳鼻喉科门诊,有两个月没有交管理费,没有合法医师坐诊,院方解除原有合同,我医院现又开了一个耳鼻喉科门诊,他们说属院方违约,他借此索要10万元广告费,请问算是敲诈勒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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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们的合同是否约定清楚违约金,以及对方实际损失是否有证据证实有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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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敲诈,是一般的民事纠纷。这涉及到原来的合同是否有效,在有效的情况下,你们是否有权解除。如你们有权解除,则不存在赔偿问题,否则,可能要承担一定的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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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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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合同纷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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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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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们的合同是否约定清楚违约金,以及对方实际损失是否有证据证实有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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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们的合同是否约定清楚违约金,以及对方实际损失是否有证据证实有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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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属于民事纠纷!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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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算,属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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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