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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丈夫于2009年4月份突然去世,遗留房子一套,按揭贷款申购的,房产申请人的名字是丈夫的,属婚后财产。儿子8岁,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丈夫过世后,房子的产权证尚未下来,后开发商在办理产权证时说房地局说产权证不能落户在死人名下。和公婆商议后,交给他们三万,说清房子债权债务归我,在把钱交他们之后,他们又改主意了,说要把房子落户给孩子。现在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刑事案件
2011-04-12 18: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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