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死的时候女儿4岁,女儿没有爷爷奶奶,女儿一直是我和我妈妈带的,当初老公死的时候我要把女儿带走,老公弟弟不让我带走,那个时候老公还没有下葬,老公还没有安葬好,我真的不想闹这些不开心的事,当时他弟弟还要我拿出5万元钱,存死期放在银行,钱的名字是拿我的身份证,他的身份证,还有老公堂哥的身份证,才能取得出钱,其实他叔叔一直想要我家的房子,他自己亲口告诉我,如果我把女儿带走了,以后我女儿长大了回来把房子卖掉了,被逼的无奈我就去外地打工了,女儿也没带走,偶然回去看下女儿,我不在女儿身边,看着女儿变化很大,样子很悲观,我真的很心疼,女儿现在7岁了,女儿跟他叔叔已经三年了,可是我一直都不希望她跟他叔叔生活,他自己都有两个小孩,还不让我把小孩带走,我不想小孩跟他叔叔,这样对小孩的成长有很大的影响,小孩已经失去父爱了,作为一个母亲我不想再让我女儿失去母爱。我想把他带在自己身边给她更多的关爱,可是他叔叔死都肯,说我女儿跟着他生活已经习惯了,女儿现在在读一年级,我真的不想为这事闹大,影响到我女儿的学习,如果我一定要把女儿带走,那银行存的钱他叔叔不让我带走怎么办?请各位帮忙解答下,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