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朋友的公司邀请我去帮忙,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想的是第一个月先看看公司情况,再做打算。进公司之前只告知了我,底薪3000,每月完成3万以上、5万以下销售额,提取销售金额20%作为提成;每月完成5万元销售额,就提取销售金额30%作为提成。其他的就没有告知(包括基本销售额,销售提成比例基数是按照扣除基本销售额后多余的金额来算)。现在一个月了,完成了5.1万的销售额,按道理应该提成1.53万元。可是却是被告知提成金额只有6200元。原因是要扣除基本业务2万,以剩下的销售额来算提成,这样就是(5.1-2)*20%=6200元。老板跟我说这是基本常识,不用刻意告知吧说都是这样的,提成肯定是要扣除基本任务后再算啊。我觉得被骗了。公司有一份《项目及奖金提成制度》文件,上面也只告知了“每月完成3万以上、5万以下销售额,提取销售金额20%作为提成;每月完成5万元销售额,就提取销售金额30%作为提成”,并没有明确基本任务,也没有明确提成比例对应的销售额是要扣除基本任务后的销售额。请问律师,这个事情到底是哪方对?我可以拿到我本应得到的1.53万元的提成吗?

其它综合
2011-04-11 20:59: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