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已经公,已接受处罚,受害方仍旧索要赔偿10万元(受害者为女性,事故鉴定软组织挫伤,但其自称怀孕,事故当天检查并无怀孕,一直住在医院,未用过任何药物,现索要10万元为整容医疗费、婴儿赔偿费、误工费、陪床费、60年以后后遗症费等),对方在医院有关系,迟迟不出院,也不上诉,交警队认为受害方索要不合理所以不予调解。我们该怎么办?难道就一直让受害方住在医院吗?那以后的医疗费谁解决?

交通事故
2011-04-10 11:32:37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如果不应当住院,其自己住院扩大的损失,你们可以拒绝承担。
    如需进一步帮助,可直接联系丁正东律师,咨询不收费!电话在名字下方。服务宗旨“诚信执业、服务至上”!
  • 如协商不成,可让对方起诉解决,如需法律帮助可致电找南京余律师
  • 她要住你也没办法,等她告你吧,到时无关的医疗费你可以不予认可。
  • 可拒绝支付软组织挫伤外的任何费用,如对方起诉,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审查对方的索赔是否合理。
  • 法律规定的赔偿费用包括: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医疗费:如确实需要整容,你仍应当支付医疗费用,该医疗费用指给受害人医治病情所必须花费的费用,如对方在医院花费的费用明显扩大了损失,对于扩大损失的医疗费用可以不予赔偿,举个最简单的例子,空挂床在医院而没有任何药物治疗。
  • 让她住,最后让她起诉,由法院来定。
  • 很直接地告诉你,碰到这种人就不要理她;不要调解;也不要给她垫付任何相关费用。至于她赖在医院不出院这一情况,等以后到法院处理时,你可以就住院的合理性及应当住院的天数要求相关部门鉴定。
  • 可以不予理睬,不闻不问,她自会通过诉讼起诉你,不合法的部分你无需承担
    欢迎咨询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