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找小姐,被老婆发现,老婆叫我写承诺书,否则就离婚,我被逼无奈只得写一下条款:
本人因2010年12月前多次发生找小姐行为,给老婆身心造成了伤害,为避免以后再犯,特承诺如下:
1、如果再发生包二奶、找小姐行为,若离婚,则双方所有家庭财产(包括我及我老婆名下的所有财产)均归我老婆所有。并且承诺所有家庭财产不诉诸法律程序进行认定分配,已次承诺为准;
2、在我老婆没有违背夫妻道义、没有明显过错的前提下,若我仍然提出离婚,则作为我找小姐行为的惩罚措施,在离婚后家庭财产仍然按上条承诺执行。
(后面双方均签字,并且是以我和我老婆两个人的名字为人称所写)
请问:1、上述承诺是否表明我丧失了诉讼离婚的权利,只能按此承诺协议离婚?
2、若能诉讼离婚,此承诺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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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张承诺书最大的效力就是证明离婚时你是过错方。你写的那些条款,由于违反婚姻自由,很可能被法官认定无效,但是由于你是过错方,判你少分或不分财产也是有可能的,没有这张承诺书一样可以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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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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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有证据证明在签订该协议的时候存在欺诈或胁迫的,可起诉法院要求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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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你仍然有诉讼离婚的权利,此承诺只在对于法官的判案会起一定的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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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协议条款部分有效力,你没有失去诉讼离婚的权利,但是你老婆会拿出该协议作为证据。除非你有证据证明该承诺是在胁迫的情形下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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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没有证据证明是受胁迫所致,则可以作为财产分割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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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诉讼的权利是仍然有效的,但协议的有些部分还是有效的。但如果证明在签订该协议的时候存在欺诈或胁迫的,可起诉法院要求撤销。如有需要或有什么不明白之处,可以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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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