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我一共给了妻子4千元,让她交电费和孩子的学费,结果电费没交,我当时心情不好,说了几句气话,晚上又吵了一架,结果她几天后一直偷偷收拾东西回娘家,东西差不多收拾完的时候,和我提出离婚,我当时很气愤,又大闹了一次,结果她把孩子带回娘家不让我看,我现在就是很迷茫,不知道该如何办,如果离婚,我想要孩子的几率是多大,女方家长的父母精神都有问题 ,我不想孩子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调解我估计是不可能的,妻子脾气非常倔强,认定的事是不会改变,请问我现在该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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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如果要离婚有一下二种途径,1、夫妻双方对夫妻财产分配、子女归谁抚养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双方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2 、夫妻双方对夫妻财产分配、子女的抚养有异议的情况下,双方去法院,由法院通过诉讼程序来判决离婚。你说你想离婚后由你来抚养孩子,但你没说你的孩子有多大。这是要看夫妻哪一方抚养孩子对孩子更有利于的成长。孩子在哺乳期,原则上是由母亲来抚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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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孩子多大了,如果这样,判断孩子归你的情况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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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要看孩子跟谁会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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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跟谁,以利于其成长为原则,你可以随时与我交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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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