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和房东签了一份两年合同,将位于九堡附近的一套小区房租给我(毛坯房我自己装修的)。当时约定是给我在附近理发店员工住的,由于生意不好走了批员工,我看房子空着就叫了几个朋友来一起住分担下租金。结果房东以将房屋转租给他人为由不肯把房子租给我(合同上规定将房屋转租房东有权收回房子),让朋友住也算转租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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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房东有证据证明你确实存在转租的行为,则房东有权收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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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们口径一致说是认识的 免费住的房东就不能收回房子 你这样就不是转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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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有转租行为,所以,你别理他,因为事实上你就是没转租,房东无权行使合同约定的“转租房东有权收回房子”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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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