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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说我们在门店外墙未经批准设立招牌广告,违反了《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28条。我看江西省户外广告管理条例说店堂牌匾,门楣不适用本条例,我们就是店门下面打了字写的名烟名酒,土特产,寄存,大门两侧打的字是公用电话,移动缴费。这样也违反了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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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7 19:52:3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