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朋友在下班途中被机动车撞伤(经交警鉴定,对方全责)住院,请问:1、这是否算工伤?2、住院期间,单位是否有义务代缴社保?3、出院后,因身体原因,基本已无力承担原有工作,现想辞职,但单位要求个人补交住院期间单位代缴的社保,否则不予解除合同,请问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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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机动车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住院期间,单位有义务代缴社保.单位要求个人补交住院期间单位代缴的社保,于法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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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
单位有义务代缴社保;
单位的行为不合法。如有疑问,可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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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工伤,单位应为你购买社保,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若有疑问,欢迎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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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工伤。
2、单位有义务代缴社保。
3、单位的行为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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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一、算工伤。
二、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三、劳动者有辞职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劳动者行使该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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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人主要责任以上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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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应当享受工伤待遇,为了更好维护你朋友的合法权益,建议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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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