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创成集团租了一个店铺做点小生意,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这个店是我们花3万转让过来的。现在创成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把铺面卖给私人了。现在私人想收回店铺,我们的转让费怎么办?这个钱该谁出?谢谢。我们找创成集团协商,他们躲着不见,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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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陈述,你租赁的店铺是从别人手中转让过来的。需要你明确一下问题:创城集团与转让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是否约定有允许转租的条款?如果没有约定该条款,你与转让人之间的转让行为是否经过创成集团同意?
首先,合同法224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你们的转租行为没有经过创成的同意,可能面临租赁合同被解除。你也就无权对抗新的房屋买受人。
其次,如果创成同意转租行为,那么你们的租赁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依据合同法229条规定,新的买受人要受“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约束,无权要求你们在合同期内搬离。同时创成集团出让房产未告知你们,侵害了你们的优先购买权,可以要求赔偿。
如有其它问题,可来电详谈,我们将会为你提供最佳的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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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找创成要转让费,如果他们不见,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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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这是法律规定,如果当初他们同意,你有权利经营到租期届满。如果你搬走,可以要求创成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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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