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找个律师帮我打官司!是关于农村宅基地买卖纠纷的案子。我家原有1处宅基地,在几年前卖给了别人,后得知宅基地不准买卖,而且对方是城镇户口。到法院起诉,想把之前的买卖协议判为无效,但法院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说这不是民事调解的范围!我已经上诉了,听说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把对方的证撤销,不知道哪位律师愿意接我这个案子,我的要求是最好可以风险代理!谢谢!
-
我国现行的法律对宅基地的使用及流转有严格的限制,在使用上采取“一户一宅”的原则,流转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即宅基地转让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且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2007年12月16日,国土资源部重申“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因此你所主张的之前的买卖协议判为无效,是合理的。且该案件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关于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确定复议机关。
-
您好,你的案子需要走行政复议程序或者行政诉讼,需要律师协助可来电
-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建议和当地律师协商代理事宜。
-
民事上,你不能反悔。行政复议或诉讼,虽然可能你可以要回宅基地,但是对方可以主张按照实际增值部分赔偿他。做人要诚实,协议不要反悔。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