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合同上的一些事宜!..我于去年购买朋友的某公司涉外运输车辆一台,价格为10W,可该公司未出具运输合同及收款凭证...因为运输效益不好,在经过公司允许下,我以转租的形式转租给外蒙人员,价格为13W(我车辆之前加固及所跑运输费用远不止这些,公司并没有相关规定说不允许转租给外蒙人员),可后期是该外蒙人员不服从公司管理,以至于该车辆不能正常运营..公司单方面要收回车辆,并支付了外蒙人员18W的费用,可公司要求我承担此类责任,否则是为违约并付诸法律,那么我想请问 律师,此事件中,我方是否有明确的法律责任?????难道经过公司同意的事情还要我方承担么????请 律师能分析一二,多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