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时间:2011-3-27 下午17:00左右
地点:***理发店
事件:我老婆张**当天下午去**理发店洗头,洗完头时间还早,该店老板娘(姓名未知)就百般怂恿我老婆做眼线(未确定是否有此类资质),由于操作中的失误,将麻药滴入我老婆眼中,导致当晚眼镜非常疼痛并且无法睁眼。我们立即找到该店老板娘并且由她和她老公(姓名未知)开车送至**医院,**医院的医生简单处理后建议立即送往**民医院救治。到了人民医院后简单处理后并且配了一些简单药物就回家了,并且要求我老婆第二天到医院就诊。3月28日一早,**老板娘就陪我老婆去***民医院就诊,医院诊断结果是化学烧伤,具体是眼球角膜烧伤破裂,情况比较严重,并且会有后遗症(视力明显降低)。现在在****医院住院部*号楼*层眼科52床住院治疗。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怎么来维权及提出合法赔偿(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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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与对方协商,不成只能起诉。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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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赔偿事宜,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如构成伤残的话还有伤残补助费和精神损失费,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还有什么问题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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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人身损害赔偿原则,索赔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需鉴定以及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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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最关键的是固定你老婆在该理发店做眼线时受伤的证据,否则你将来维权比较困难。至于损失,可以按照人身损害的损失赔偿项目来计算,具体根据治疗及将来的伤残鉴定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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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