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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是07年7月出的车祸.现在已经是2011年4月份了~一只未处理.请问我爸的最终处理结果大概会是怎样或者说怎样赔付.有没有具体的规定·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因为马上就要处理了~我现在应该是招交警队呢还是找律师?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议或者具体操作?现实一点就是说想让邮局多赔点钱。去邮局闹好不好?会起作用吗?必定是农村人,村上人说是去闹! 我爸的情况大概是这样的~53岁农村人.07年发生的车祸~(左大腿的肌肉基本是一块一块拼上的大夫刚开始是要求截肢的~结果出现了奇迹)现在退里面仍然有钢板.大夫说考虑我爸年龄大了可以不取~伤残鉴定是9级.请专业人士或者有经验的好心人给予详细解答~如果你有好的操作方式且人在西安周边.我们可以面谈.把操作方式交给你.我们可以百分比划分!还有什么要说明的.请留言

交通事故
2011-04-05 09:39:5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赔偿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如果想多获得一些赔偿最好在新年度赔偿标准公布后按新标准,将肇事人、工作单位、保险公司列为被告起诉到法院,一般在5月底6月初(一审辩论终结前亦可)。
    交通肇事的赔偿首先要了解责任认定;再者残疾金赔偿的计算是按事故发生地高级法院或公安厅公布的赔偿标准结合户籍城镇或农村收入计算20年,乘责任比例(对方全责可不计)和残疾等级系数(9级为 20%);其他按司法解释。
  • 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人身伤害诉讼时效是一年时间,你的诉讼存在法律风险,建议和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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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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