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随公司老板打拼,历经4个月的时间公司开始步入正轨开始盈利,而后。其与其老婆2人以股东的名义任免为别是董事长与总经理的职务,在公司亏损的情况下2人工资高达上万(因其是主要投资者,我们只有10%的股份所以也没办法)在刚开始的时候公司的盈利根本不够付他们2人的工资,而今年开始大幅度盈利以后更变本加利。我与另外一位同样持有干股的同事提出异议,后2人被其夫妇借故开除。而后我们也把他告上劳动仲裁,但是他们却提交了一份《股份除名通知书》我们对此一无所知!所以请问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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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你所叙述的情况,应从股权争议和劳动仲裁两个方面来解决你们的纠纷。首先《股权除名通知书》是有问题的,该除名不能作为开除你们的理由,也不能作为剥夺你们股权的依据,你们所占公司10%的股权是否写在公司章程里,也即是否经过工商登记。因你们的案情复杂,距开庭时间还有一阵,抓紧时间还能收集一些证据,建议当面咨询律师,视情况决定是否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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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陈述不清,最好委托律师帮你们两人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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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只有股权转让,没有股份除名这以说。你们的股权可以依法转让,但是不会除名。另外,你们还有分红应该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说明的。你说的情况有些乱。如有需要或有什么不明白之处,可以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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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方面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股份方面没有除名的说法,可要求赔偿,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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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做法实质是侵占公司利益,股份除名当然是操作行为而已。具体全部的情况,可来电联系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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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无签订劳动合同的,可要求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要求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对方提供的证人证词因为存在利益关联,因此效力并不大,你们胜诉的几率较大,建议最好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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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与解除劳动关系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如你们不能享受到相应的股东权益或股东权益受到侵害,建议到法院起诉处理。建议带相关材料到我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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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员工因为与公司的厉害关系,所以证言的效力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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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与股东关系是两重法律关系。股权转让应经股东会决议,没有股份除名一说。你的情况应聘请律师具体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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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干股,那是否有相应的股份协议,该股份是否已在工商局作了变更登记?最好能提供相关的材料给律师以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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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