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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近日签预售合同买了套房,合同中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如下
1.买受人所购上述房屋价格包含土地熟化费用、规划配套、建设开工、竣工验收等手续费用;
2.交房之日,如需办理房产登记,买受人按实际产生费用交纳;
3.如因买受人责任,导致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的,有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
条款没有规定因卖受人原因产权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登记获不能登记的情况,有没有风险?
谢谢!
另外,合同上没有关于土地性质等的规定,是不是有问题?

合同纠纷
2011-04-04 20:06: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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