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名国企职工,2010年5月中旬在单位工作中腰部扭伤,受伤时由于不严重没引起重视就没去医院检查,继续坚持工作。几个月后伤处一直不愈而且越发严重起来行动都受到影响。10月下旬去医院检查后才知道是膨出性腰脱,当时即住院治疗。由于腰脱是不可治愈性又对劳动能力有影响,我在2011年3月初经过考虑后与单位沟通要求办理工伤。 单位先以“腰脱不算病,单位里好多人都有腰脱”为理由拒绝。我查找有关法规条文后知道腰脱也可申请办理工伤,这时单位说给办,但因不是新受伤,过期限了。我知道在1年之内办理就没过期限。单位看我对法规方面有了解,就要我提供当时在场的证明人,还有我所在部门的证明材料。在场证明人我找到2人给做了书面证明,我把书面证明提交到单位几天后其中一个证明人对我说不敢给我做证了,说单位对他施加压力,不让他给作证。我所在部门拒不证明,说受伤时没报告领导,又没去检查,部门这边不能认定是在工作中受伤的,不给出证明。 现在我想自己去申请个人申报工伤,但又气愤单位的所作所为,对此种情况我应该是先去申报工伤认定还是直接起诉单位好呢?

其它综合
2011-04-03 14:47:3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